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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帛中的假借与通假字

发布日期:2025-05-21 14:31点击次数: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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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为假借

所谓假借,是古代所谓六种造字方法(六书)中的一种。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所谓“本无其字”就是在语言中有些词只有音而无其字,但要将它记录下来,就必须采取“依声托事”的办法,即借用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表示那些有音而无其字的词。这个替代的字就是假借字。

从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资料来看,假借字的出现时代较早,在出土的甲骨文、金文中就有发现,在战国、秦、汉文献中已经比较普遍,尤其是在出土的战国、秦、汉简帛文献中几乎无处不有。可以说,在形声字产生之前,主要是利用同音假借的方法来调剂文字的不足,借其形而作它义用。

清人段玉裁在注《说文解字》时分析许慎所举假借例字时说:“'令’之本义发号也,'长’之本义久远也,县令、县长本无字,而由发号、久远之义引申展转而为之,是谓假借。”孙诒让在《与王子壮论假借书》中说:“天下之事无穷,造字之初,苟无假借一例,则逐事而为之字,而字有不可胜造之数,此必穷之数也,故依声而托事焉。视之不必是其字,而言之则其声也,闻之足以相谕,用之可以不尽,是假借可以救造字之穷而通其变。”孙氏通俗易懂地道出了假借字产生的优点和功能。应当说“本无其字”是产生假借字的根本原因,它用“依声托事”的方法,即用一个字来代替数个音同或音近字之用,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个方法确实起到了控制汉字字数的无限发展的作用。

二、何为通假

但到了后来,在假借字的使用范围内实际上已不仅限于“本无其字”用假借的方法,就是在“本有其字”的情况下也采用了这个同音假借的方法,即陆德明在《经典释文·叙录》中引郑玄语云“其始书之也,仓卒亡其字,或以音类比方假借为之”者。

清代学者王引之认为假借字应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本无其字”的假借;另一种是“本有其字”,用“同声之字”的假借。后一种假借字我们现在习惯称其为“通假”字。但王氏没有给后一种情况的假借字另取专名。

“通假”一词最早见于清人侯康的《说文假借例释》,他说:“何谓本?制字之假借是也。何谓末?用字之假借是也。二者相似而实不同。制字之假借,无其字而依托一字之声或事以当之,以一字为二字也。用字之假借,是既有此字而复有彼字,音义略同,因而通假,合二字为一字也。”

周祖谟先生在《汉代竹书和帛书中的通假字与古音的考订》一文中认为:“这种通假字,有些是由于古人字少,以一字代表两个词来用,有些是由于口授笔录,仓卒无其字而写为另一音同或音近的字,当然也不免有笔画写错的字。所谓一个字代表两个词的,在古代就是一种通行的写法,无所谓假借;所谓仓卒不得其字者,才算为假借,即本有其字,而以此代彼。现在我们给一个统称,名之曰通假字。”(《音韵学研究》第一辑)这种“通假”字应该算是假借字里的一种。

所谓“通假”,通者,达也;假者,借也。或借其音,或通其义。通俗一点讲,就是指古代文献中同音字或音近字的通用和借用现象。但是,如果两个字在发音上不是音同或音近者是不能通假的。

三、二者区别

严格来讲,通假字与“本无其字”的假借字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孔德明先生在《通假字概述》中曾经指出:“假借字与通假字虽然都属于文字的同音替代现象,但它们的外延是不相同的。假借是造字时历时的同音替代,而通假字则是用字时共时的同音替代。这两个概念的外延是一种不相容的并列关系。假借字与通假字这两个概念的外延相互排斥、各自独立,是不同学科的研究对象。假借字是文字学的研究对象,即传统六书说中的'假借’;而通假字则是训诂学的研究对象,即通过识别通假字来训解疑难之处。”(《通假字概说》)

四、产生原因

孔德明先生在《通假字概说》中认为,其主要的原因有两个:

一个是由于表意制的汉字同它本身的基本职能存在着矛盾。汉字虽然有音化的趋势,但始终仍是表意体系的文字,因此,汉字的特点是文字的基本定形、定音、定义,这个特点使汉字记录语言的能力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首先是汉字的发展总是落后于汉语的发展,突出表现在汉字数量的有限上,有词无字的现象始终严重存在,不得不采用“依声托字”的办法来解决这一矛盾。

其次是汉字定形、定音、定义的特点决定了每个汉字不能容纳太多的概念。字的义项越多,交际时就越容易发生误解,因此就要不断地产生分化字(这些分化字多是在原字上增加形符,叠床架屋,使字形更加繁难。如“然”加火旁作“燃”、“莫”加日旁作“暮”等)。

以上两种现象都是因为表意体系的汉字与汉语之间的矛盾所引起的。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通假字,就是力求突破汉字字数和汉字定形、定音、定义的体制的限制,使汉字能更灵活、更方便地记录语言。

第二个主要原因是其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在秦汉以前的历史时期,由于字少事繁,或由于抽象概念很难用形符表达,于是广泛采用假借的手段以满足社会的需要。“本无其字”的假借影响到“本有其字”的通假,使通假字的使用形成一时风尚,有的还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并且取得了与本字相类似的地位。在当时,不仅私家著述使用通假字,而且官方文书也在使用通假字,再加上师承等诸多关系,使通假字盛行一时。

除上述两个主要原因外,还有如“临文遗忘”、“传写诡谲”、“方言俗语”、“避繁就简”等都是产生通假字的人为原因。汉字的发展规律是由象形、表意逐渐趋向于表音,假借、通假字的产生正是这一发展规律的一种反映,因为通假也好、假借也罢,它们都是作为一种表音的符号来使用,真正的字义在被通假、假借者。

五、浅举数例

甲、假借字

这里的假借字就是指许慎所讲的“本无其字”者,这种假借和被假借字之间毫无字义的联系,只是同音借用而已。如:

用象胡须之形的“而”字借为连词“而”,用表示兵器的“我”字借作第一人称“我”,用表示植物名称麦的“来”字借为“来去”之“来”,用表示簸箕的“其”字借为汉语虚词“其”,用表示耳朵的“耳”借为句末语气词“耳”,用表示鼻子的“自”借为人称代词“自己”的“自”,用“腋”的初文“亦”借为副词的“亦”,等等。  

 这类假借字由于产生较早,在战国、秦、汉简帛用字中已经相当成熟,极为多见,为大家所接受,在书写文字时信手即来。这种假借的方法主要是调剂文字的不足,“依声记字”,借其“形”而作“它义”用。  

乙、通假字

这里的通假字就是前面所讲的“本有其字,以此代彼”者,这种通假字或借其音,或通其义,它是一种同音或音近字的通用或借用现象。但是,如果通假字和被通假字之间在发音上不是同音或音近者是不能通假的。下面分别从四个方面做些举例介绍。

(一)双声叠韵通假

指通假字与被通假字声类相同、韵部也相同的通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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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双声通假

指通假字与被通假字的声母相同、韵母相近的通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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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叠韵通假

指通假字与被通假字的韵母相同、声母不同的通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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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声韵相近通假

指通假字与被通假字的声母和韵母都比较相近的通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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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所举各种字例来看,它们之所以可以互相假借或通假,其决定性的条件就是两字之间的读音必须相同或相近。因此,辨识假借和通假字首先要从语音上来判断。但是,我们也还必须注意,“音同音近”是通假字的决定性条件,但并非是唯一的条件,并非“音同音近”的字都可以互相通假,它的“逆定理”是不成立的。判断某字与某字是否为通假,除声音这一要素外,还应具备字义、词例旁证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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